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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马庄商贸城十年租赁权 拍 卖 公 告
2020年05月23日 10:25   浏览:287   来源:龙之媒

邹城市马庄商贸城十年租赁权

经邹城市千泉街道马庄社区两委及居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邹城市千泉街道办事处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拍卖马庄商贸城十年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邹城马庄商贸城(原邹城马庄国贸建材城)十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整体现状拍卖,参考价65万元每年。

二、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6月3日10时在中拍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拍卖公告在《齐鲁晚报》、齐鲁农村产权交易网发布,并在邹城市千泉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千泉街道马庄社区政务公开栏张贴拍卖公告。

四、竞买人办理登记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每个标的交纳10万元竞买保证金均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五、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6月2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城区支行

开户名:济宁天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700  1686  0080  5000  2259

六、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限时竞价阶段,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产生新的倒计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没有更高报价为止,当前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的竞价结束。

买受人不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或以不了解拍卖标的为由,在拍卖成交后反悔,将视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买受人竞得的拍卖标的经委托人同意将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时,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支付第一次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日内不计息退还。

七、签署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

八、成交价款及佣金的缴纳方式

拍卖会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交清第一年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拍卖规则》约定的佣金,逾期视为违约。

九、 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邹城市千泉街道马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人:宋书记  13721900866

      黄主任  13563730068

拍卖公司:济宁天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邹城市名鉴金地小区东南门院内一楼

联系电话:0537-5237199  

                                       邹城市千泉街道马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济宁天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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