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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2022年4月2日12时,邹城市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推送的曲阜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信息,有13名密切接触者现在我市,13名密切接触者为无症状感染者K67/K70同车厢同乘人员,4月2日13名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13名密切接触者返邹后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曹某某:
3月29日: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约13:57到达邹城市人民医院千泉院区,进行核酸检测,排队十分钟左右。14:30在人民医院站牌乘坐国运公交202路(鲁H04913D)到达邹城市新汽车站。15:00换乘国运公交212路(鲁HH0731)返回北宿大岗村家中,回家后未再外出。
3月30日:8:00左右骑电动车到达北宿矿公交站牌,8:47乘坐国运公交1路到达峄山路贵和站牌处,步行前往邹城市人民医院千泉院区采集核酸,采集核酸过程中排队一小时左右。10:50乘坐国运公交1路返回北宿矿公交站牌,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15:00左右开车前往唐村镇卫生院再次采集核酸。15:30在唐村镇卫生院门口小摊购买凉皮,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31日:19:15在本村小卖部购买东西,其余时间未外出。
4月1日:9:00左右骑电动车去白马河钓鱼,12:00左右返回家中,回家后未再外出。
4月2日:上午未外出,下午接到市疾控中心通知进行隔离管控。
密接2陈某:
3月29日: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出站后乘坐三轮车,14:00左右到达义乌站公交车站牌处。14:15左右乘坐101公交车(鲁HQ7109),15:20左右于岔河站下车。15:30步行至其朋友家中。16:10左右与朋友四人开车到达城前镇戈河花园陈某家中。16:15四人开车至城前镇第二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16:30四人开车至城前镇世纪华联超市购物。17:00左右四人到世纪华联旁鲜果园水果店购物。17:45开车至城前镇牌坊附近鑫聚婴宝宝店购买日用品,17:5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30日:13:40左右骑电动车至世纪华联超市购物。14:0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31日:10:00左右到小区门口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11:42左右陈某独自骑电动车至小区门口称心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15:00左右骑电动车至世纪华联超市购物,15:4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1日:11:24左右骑电动车至牌坊附近丁六福超市购物,11:26离开,11:28左右到玉发药店买药,11:33骑车回到家中,当天未再外出。
4月2日:未外出直至接到市疾控中心通知进行隔离管控。
密接3丁某某:
3月29日: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15:20左右到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15:40左右乘坐出租车到西门口嘉年华洗浴中心洗浴。19:00左右到金山新苑盐库牛肉汤吃饭。20:00左右在周周造型理发店理发。然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30日:7:30左右乘坐9路公交车到大束镇派出所,8:10左右到附近匡庄街煎包店吃早点。8:40左右到大束镇派出所开具证明。9:00左右乘坐9路公交车到国际饭店站下车。中午在舒馨宾馆附近古塔川味面吃饭。后到古塔小区舒馨宾馆108房间休息,17:30左右坐出租车到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后乘坐出租车到古塔小区舒馨宾馆。18:00在门口古塔川味面吃饭,然后返回宾馆未再外出。
3月31日:12:30左右在舒馨宾馆门口古塔川味面面馆吃饭,其他时间在宾馆未外出。
4月1日:13:00到门口古塔川味面面馆吃饭,然后回宾馆休息。18:00左右乘坐出租车到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18:30左右乘坐出租车返回宾馆后未再外出。
4月2日:12:30左右在宾馆门口古塔川味面面馆吃饭。接到市疾控中心通知后进行隔离管控。
密接4刘某某:
3月29日: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出站后14:00左右在火车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约14:10在火车站乘坐17路公交车至新汽车站。约14:30由新汽车站乘坐103路(鲁HH9307)公交车至郭里卫生院核酸采样点附近公交车站下车,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集。核酸检测结束,由其女儿开车送其回下镇村家中,回家后未再外出。
3月30日:居家未外出。
3月31日:11:00左右骑电动车到郭里镇卫生院采集核酸,做完核酸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1日:约11:00骑电动车前往西郭村农药店购买农药,过程约5分钟,然后返回家中。随后去自家地里打药,期间未见外人。约18:00独自骑电动车回农药店还打药机子,把打药机子放其门口后离开。返家途中在郭里德兴隆超市旁边某水果摊购买桔子,随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2日:居家未外出直到接到市疾控中心通知后进行隔离管控。
密接5刘某某、密接6周某某:
3月29日:两人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出站后向南走步行至公交站牌。14:30乘210路公交车(鲁HO1353D),16:00至田黄镇卫生院站下车,步行至田黄镇卫生院门口进行核酸检测。16:30到达田黄镇宋家山头村大队报备。后步行至家中未再外出。
3月30日:两人9:00左右骑自行车至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9:15返回家中。10:10两人骑电动车下地务农,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31日:10:00两人骑电动车下地务农,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1日:10:00两人骑电动车下地务农,11:00左右刘某某骑电动车至大润发超市(田黄加盟店)购物。11:50返回农田,后与周某某共同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2日:6:30两人骑电动车下地务农,9:00返回家中。11:00左右接到市疾控中心通知进行隔离管控。
密接7肖某、密接8朱某某:
3月29日:两人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13:54出站后在火车站核酸采样点检测核酸后,14:20左右在火车站附近乘坐13路公交车,14:45左右在东外环路站下车,14:53在名鉴圣城前面小区东门门西第一家菜店买菜,步行15分钟回到佳禾世纪阳光家中。19:30,朱某某骑电动车去邢兆义诊所(名仕豪庭附近)就诊,20:10左右回到家,未再出门。
3月30日:朱某某9:00左右步行出门,在小区东门处溜达半小时,9:30左右到真得利超市(万佳阳光城西边)买菜,10:00左右回家,回家后未再出门。肖某全天居家未外出。
3月31日:朱某某9:00左右出门,9:30左右自驾至人保公司(公司在太平路上)买保险,9:50左右离开,10:10左右自驾到华仁审车点(欧陆商城向北100米)审车。11:00多回到家,未再出门。肖某全天居家未外出。
4月1日:朱某某10:00左右步行出门,在小区东门处停留20分钟,回家未再出门。肖某全天居家未外出。
4月2日:朱某某9:00左右骑电动车出门到万通超市购物,10:00左右回到家,10:30带着肖某骑电动车到翡翠名郡核酸检测点做核酸,11:00左右到津味烘焙,朱某某将肖某送回家后,又骑电动车去真得利超市,12:00回到家,未再出门。
密接9孟某:
3月29日: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在火车站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后,步行前往城中城北站坐7路公交车(鲁HH8123),鑫琦花园站下车,返回鑫琦花园家中后未再外出。
3月30日:9:00在后八里沟村口做核酸检测,然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31日-4月1日:在家中未外出。
4月2日:10:00,前往鑫琦市场购物,11:00回家,然后接市疾控中心通知进行隔离管控。
密接10孙某某:
3月29日:乘坐K70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出站后其母亲自驾接其返回龙山北路599号七十处家中,17:00左右骑电动车前往兖矿二院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采完后回家未外出。
3月30日:下午17:00多步行至本小区核酸检测点做核酸,其他时间未外出。
3月31日-4月1日:6:00多骑电动车至工人俱乐部坐公交,6:30左右乘坐C602路公交车去济宁,19:00多自济宁返回家中后未再外出。
4月2日:上午8:00左右由其同学接至择邻苑同学家中,10:00左右其同学又将其送回龙山北路599号七十处,回家后未外出,然后接市疾控中心通知进行隔离管控。
密接11李某某:
3月29日: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出站后由其妹妹骑电动车接其到人民医院千泉院区做核酸检测。14:30回千泉街道小桃行胡同家中,回家后未再外出。
3月30日:全天居家未出。
3月31日:6:00与家人自驾到微山县两城镇古井村扫墓,14:00左右回到家中,之后未再外出。
4月1日:18:30骑电动车到疾控中心核酸采样服务点采集核酸,19:00左右返回家中,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4月2日:居家未外出,直至接市疾控中心通知进行隔离管控。
密接12陈某某:
3月29日: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出站后步行至古塔小区站,14:00左右乘坐11路车,14:15左右到达兴隆站下车,下车后步行回兴隆村家中,回家后未再外出。
3月30日:7:30左右骑电动车到本村大队院里做核酸,然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31日:7:35左右到村东大路上散步,8:30步行回家后未再外出。
4月1日:居家未外出。
4月2日:9:00左右骑电动车用时20多分钟到达岗山路千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集咽拭子,排队10分钟,后骑车于10:00回到家中,回家后未再外出。14:00接市疾控中心通知进行隔离管控。
密接13司某某:
3月29日:乘坐K67列车13:46到达邹城站,出站后约14:00左右乘坐228路公交车,半小时左右到峄山镇巩四村站下车,然后步行回巩二村其母亲家,16:00左右到巩二村大队做核酸,约10分钟左右回家后未再外出;
3月30日-4月2日:均居家未外出;
4月2日:居家未外出直至接市疾控中心通知进行隔离管控。
我中心将根据流调情况进一步更新活动轨迹。请上述时间与13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及市疾控中心(0537-5213698)报告,配合接受社区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市民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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