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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
每个人都是抗疫参与者
在大部分人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时
仍然有人置自己与他人的安全于不顾
拒不配合履行防控措施
无视法律法规
“以身试法”
近日,市公安局严厉查处两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冲卡行为,违法行为人齐某波、孔某峰、房某岩、韩某全被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王某华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案情1
4月10日10时20分许,王某华驾驶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搭载齐某波、孔某峰和房某岩等三人,在经过104国道邹曲界疫情防控卡点处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检查,驾车强行冲卡闯关。
卡点执勤交警八中队迅速所联合中心派出所组织警力展开追缉,成功截停嫌疑车辆,并将车上违法人员控制带回。
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华驾车搭载朋友经过104国道邹曲界疫情防控卡点时,看见执勤民警正在核查登记、查验核酸检测及健康码,不想被查心存侥幸,便不听执勤交警停车接受检查指挥,强行驾车冲卡闯关驶离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齐某波、孔某峰和房某岩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给予王某华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2
4月11日13时许,中心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驾驶电动四轮车拖拽一摩托车在104国道邹曲界疫情防控卡点拒不配合执勤人员工作,民警喊话拦截拒不停车,强行冲卡闯关,民警一路追随到村居,让其出示身份证等信息,拒不配合,锁车欲逃离现场。
韩某全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韩某全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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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防疫通告要求,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防疫工作,坚决不“添堵”“添乱”。对于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交警大队、中心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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